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
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
(2021版)
自评报告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依据之一。专业应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,准确说明专业的培养目标、毕业要求,客观陈述为达成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而设计并实施的教育教学体系,为支撑人才培养而配备的师资队伍、支持条件,以及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而建立的持续改进机制。
本指导书围绕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,提出了自评报告撰写的基本要求,仅用于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参考,而不是作为自评报告撰写的范本。指导书中所列内容,是专家在进行认证判断时所需的基本信息,自评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这些内容。
自评报告应严格依据标准,参照本指导书建议的格式撰写。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,图表应清晰详实,定性和定量相结合,便于认证专家对照认证标准进行审阅。自评报告不应包含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,不应将少数学生的“标志性成果”作为达标举证材料。
1.报告结构依照认证标准顺序,分成培养目标、毕业要求、课程与教学、合作与实践、师资队伍、支持条件、质量保障、学生发展等八个部分,每一部分包括达成情况、主要问题、改进措施三个方面内容。
2.报告内容按照指导书要求,紧扣认证标准,逐条用数据和事实举证达成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改进措施,总篇幅不超过5万字。其中,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描述不少于1/3。
3.报告要求明确清晰给出专业“自画像”,强调以问题为导向,专业主动开展自评自查,发现问题和不足,并采取积极行动整改。对于回避、掩盖问题与不足的专业,将被要求重新修改自评报告或中止进校考查。
4.报告所列举证数据和事实要求客观真实,以学校填报的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础,与《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》相印证,为认证专家进校开展现场考查提供有效支撑。
5.支撑材料是对自评报告中描述内容的佐证,其本身并不是自评报告的一部分。相应的原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、教学文档、教学管理文件、课程评价、问卷调查等支撑材料须留存电子或纸质文档供专家进校查阅。
本指导书中部分名词的说明:
l支撑材料: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各章节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,包括管理文件、教学资料、学生学习档案、各类记录性材料、合作协议或其它佐证性资料等。支撑材料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单独汇编成册(对于附件中难以呈现的支撑材料,应提供材料索引,以便专家现场调阅)。
l评价:对收集的数据、证据和资料进行分析解释,收集证据和资料可采用直接的、间接的、量化的、非量化的手段,抽样应具有统计意义。评价结果是持续改进的依据。
l机制: 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,包括目的、制度、责任人员、方法和流程等,对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角色和责任有明确的定义。